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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我有!

栏目:热点快讯 日期: 作者:seo998 阅读:20

  “分红”无疑是今年投资的新风向标。

  在许多投资者的诉求从“要梦想”“要估值”向“要确定”“要现金”转变的当下,分红实现了基金持有人“落袋为安”的愿望。

  大家对分红的执着,就好像某电商平台的经典促销方式——即便要呼朋唤友“砍一刀”,获得返现的时候,还是美滋滋。毕竟相比怎么都算不清楚的花式打折,落到自己口袋里的,才是真的。

  不过,随着基金分红的“木秀于林”,对这个概念也出现了非常多不同的理解。

  有人认为,基金公司不过是用投资者自己的钱发放红利,也就是传说中的,“左口袋进右口袋”。

  怎么理解这种疑问?

  对投资者而言,基金分红后的持仓会被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仍在“账面”上,属于“浮盈或浮亏”,而以分红形式派发给投资者的,则变成“实盈或实亏”。

  在这个层面上,基金分红后,投资者的整体收益不会发生变化,持有的资产总值也不变,分红并不会凭空多出来一笔钱。

  然而,我们需要意识到的一点是,分红诚然是分自己的钱,但不分红,钱很可能不是自己的。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说,“账面利润”不是真的利润,分红才是现金价值的真正体现。

  而且,分红对于投资者,不仅仅意味着“落袋为安”的幸福感,更是一次选择的机会——

  既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方式部分落袋,想要长期持有的投资者也可以选择红利再投。

  最近,就有这样一只把现金分红的原则写进基金合同的新产品正在发行。

  国泰中证A500ETF(159338)合同显示,

  “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基金管理人可每月对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以及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评价,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净值增长率超过业绩比较基准同期增长率或者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大于零时,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

  这相当于通过这样一种月月评估的机制,力争帮投资者锁定部分收益,缓解焦虑,提高获得感。

  这种机制在投资者当中引发热议,有人说,

  “鸡会下蛋(分红)确实不错,但鸡的营养和成长更重要。”

  对于看好A股核心资产的投资者,中证A500ETF(159338)为大家提供了一只全新的宽基ETF投资工具。

  除了月月可评估分红之外,中证A500ETF(159338)更是龙头荟萃、行业均衡的优质投资标的。

  公开资料显示,中证A500指数将由中证指数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正式发布。该指数采用行业均衡选样方法,从各行业选取500只市值较大证券作为指数样本,并保持指数样本行业市值分布与样本空间尽可能一致,反映各行业最具代表性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同时,指数编制结合互联互通、ESG等筛选条件,便利境内外中长期资金配置A股资产。

  中证A500指数样本兼顾市值代表性与行业均衡性。指数行业分布较为均衡,且纳入更多新兴领域龙头,工业、信息技术、通信服务、医药卫生行业合计权重约50%,高于可比宽基指数。

  有望为投资者提供更多元化的选择,并为资本市场注入新的活力。

  欢迎关注

  行业均衡、龙头荟萃

  月月可评估分红的

  中证A500ETF

  (认购代码:159338)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或承诺。提及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中证A500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如需购买相关基金产品,请您详阅基金法律文件,关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您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与之相匹配的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1、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2、基金管理人可每月对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以及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评价,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净值增长率超过业绩比较基准同期增长率或者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大于零时,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3、当基金收益分配根据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决定时,基于本基金的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无需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当基金收益分配根据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决定时,本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在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每月进行收益分配。评价时间、分配时间、分配方案及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数额等内容,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按照有关规定公告;5、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上公告。鉴于本基金的特点,本基金分红不一定来自基金盈利,基金分红并不代表总投资的正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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